各院(系):
按照研究生教学工作安排,现组织开展2021级研究生培养计划(上)制定工作,具体安排如下:
一、制定对象
2021级全体博士、硕士研究生。
二、工作流程
(一)线下拟定
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,根据本学科/类别(或培养方向)培养方案,拟定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(上)。2021级硕士研究生起执行2021版培养方案,各学科/类别(或培养方向)培养方案由各院(系)提供。
(二)系统提交
院(系)将“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”(以下简称“系统”)中各学科/类别(或培养方向)培养方案维护完毕后,指导研究生登录系统提交并核对个人培养计划(上)。
(三)系统审核
研究生导师、各院(系)依次在系统中按照各学科/类别(或培养方向)培养方案对研究生提交的个人培养计划(上)进行审核确认。
(四)纸质打印
系统打印培养计划(上)一式二份,经导师签字同意后,统一交院(系)主管领导审核。
三、时间安排
(一)系统中培养计划(上)制定、审核权限开放时间为:9月1日0时—9月6日24时。
(二)请各院(系)于2021年9月7日(星期二)12时前将研究生培养计划(上)纸质版一式二份,及《金沙9170app下载2021级研究生培养计划(上)制定汇总表》(纸质版加盖公章)报金沙9170app下载审批备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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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8月29日